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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109号

发布日期:2020-09-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第七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及备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网办发〔2020〕3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况,现就我校组织开展第七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活动形式

1.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由网络与信息中心牵头,对全校的网络机房设备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办公用计算机正版化工作以及基础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排查,对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进行排查,查找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各二级学院、部门排查各自网站及新媒体近三年内发布的信息内容,凡涉及敏感信息(移动电话、身份证、账户等),应脱敏处理或立即删除。同时,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网络安全法》,牢固树立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2.网络安全进校园

网络与信息中心持续深入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加强疫情防控中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及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安全方面的宣传普及。并围绕“校园日”(9月15日)、“电信日”(9月16日)、“法制日”(9月17日)、“金融日”(9月18日)、“青少年日”(9月19日)等主题日活动,在校园网及其它校园公共区域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利用班级黑板报等形式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借助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手段发起文明上网倡议,倡导争做“小安全卫士”。

3.开展“网络信息安全”讲座或“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主题班会

网络与信息中心聘请校外专家组织开展全校性“网络信息安全”讲座,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及防范措施。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生以学习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重点学习《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具体要求

1.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是为了增强我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活动安排,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2.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周五)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文字、图片、视频等)报网络与信息中心办公室,由网络与信息中心汇总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渭南市网信办。


联系人:李 晓    联系电话:3033100

电子邮箱:wxzx_201610@163.com


附件:2020陕西省第七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手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全校信息员信息网络安全培训会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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