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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1〕153号

发布日期:2021-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系统第八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信办〔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组织开展第八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形式

(一)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由网络与信息中心牵头,对全校的网络机房设备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办公用计算机正版化工作以及基础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排查,对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进行排查,查找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各二级学院、部门排查各自网站及新媒体近三年内发布的信息内容,凡涉及敏感信息(移动电话、身份证、账户等)、非法链接,应脱敏处理或立即删除。同时,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网络安全法》,牢固树立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二)网络安全进校园

网络与信息中心持续深入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全面营造我校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围绕“校园日”(10月12日)、“电信日”(10月13日)、“法治日”(10月14日)、“金融日”(10月15日)、“青少年日”(10月16日)、“个人信息保护日”(10月17日)等主题日活动,在校园网及其它校园公共区域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利用班级黑板报等形式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借助微博、微信朋友圈、抖音等手段发起文明上网倡议,倡导争做“小安全卫士”。

(三)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主题班会

网络与信息中心组织召开全校信息员信息网络安全培训会(时间另行通知),针对信息员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律,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保护师生个人隐私,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意识。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生以学习讲座、主题班会、主题黑板报等形式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重点学习《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具体要求

(一)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是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活动安排,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宣传海报以及八折页由网络与信息中心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于10月18日(周一)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必须拍摄相关小视频)报网络与信息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06),由网络与信息中心汇总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渭南市网信办。

联系人:李晓

联系电话:3033100

电子邮箱:wxzx_201610@163.com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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