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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作者:图书馆     来源:     点击:

1、借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2、读者可进入各借阅室自行查阅所需图书。

3、本人借书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否则发生假冒本人借书事件,由读者本人负责。

4、学生读者每次限借5册,借期一月(30)天。

5、借书、还书须经管理人员通过计算机办理借还手续后方可离馆。图书借出时,读者应仔细检查,发现有破损、圈点、批注、撕页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按图书污损进行赔偿。

6、各借阅室所借图书仅限归还于所借书库,外书库不接受本书库所借图书的归还手续。

上一条:图书馆哪些图书是可以外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