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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7〕53号

发布日期:2017-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网络环境,促进依法治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保办〔2017〕3号)、中共渭南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中共渭南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渭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渭网信发〔2017〕6号)精神,现就我校《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网络强国的战略思想,以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以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我校新媒体监管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强化网络载体建设,努力提升我校网络管理和新媒体管理水平,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智慧校园提供更为有力的思想舆论保障和精神文化支撑。

二、活动时间

4月10日至5月31日。

三、活动内容及负责单位

1.大力宣传《网络安全法》。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站、宣传展板及新媒体(微博、微信)平台,广泛宣传《网络安全法》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将《网络安全法》宣传纳入“七五”普法和法制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周”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单位: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2.编印《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手册》,举办《网络安全法》知识竞赛。

负责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3.举办学习《网络安全法》主题班会,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引导大学生遵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负责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4.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法》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普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负责单位:团委、各二级学院

5.加强网络安全制度建设,规范校内各类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师生自媒体管理,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确保学校网络安全。

负责单位:宣传统战部、网络与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由学校网络与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配合,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王韦华

副组长:井德江、卢百龙、罗峰、党晓鹏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活动办公室设在网络与信息中心。

2.坚守底线,弘扬正能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中,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向师生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引导广大师生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底线,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3.精心策划,确保活动质量

《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是我校网络文化载体建设的重点活动。精心策划,扎实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活动质量,有力推动法制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是学校对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要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任务、责任到人。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领导干部作为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责任人,切切实实地按照学校要求强化活动效果,做好活动宣传,认真抓好典型人物、典型活动、典型经验的推介工作。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请于6月9日(周五)之前,将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计划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汇总活动整体情况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及渭南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牛文妍

联系电话:3033100

电子邮箱:253207716@qq.com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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